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装饰材料供货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所购装饰材料基本情况:
见附件第二条总价合同:
合同总价:
xx元,大写(人民币)xx;第三条质量标准:
乙方保证所供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以及甲方对产品的质量要求,乙方应随货提供产品合格证等证明文件。
第四条供货:
供货时间及地点:
按照甲方的通知分批次供应。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
第五条安装:
安装方式为(乙方安装/甲方自装);选择乙方安装的,安装标准为《北京市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装条件。
第六条付款方式:
(房屋维修合同)乙方在货物交付给甲方并验收合格后,凭发票一次付清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按规定时间及方式向乙方付款。
如未按规定时间付款,每延期一天,则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5‰违约金。
2、工程竣工后,甲方应及时对乙方进行验收,并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工作。
每延期一天,则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5‰0违约金。
3、所供材料的品种、规格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退、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如果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则乙方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违约金。
5、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
签订时间:
乙方(章):
签订时间:
北京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