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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条款陷阱有哪些

学搭配 作者:埃迪 时间:2018-08-20 19:06:55 浏览量:5908 网民普遍认知程度:38% 来源:住范儿
本篇内容为“家装装修合同样本有哪些陷阱“的相关问题,通过调查得知广大用户还对个人房屋装修合同有哪些陷阱,装修合同增项有哪些?规避装修合同增项陷阱。等相关问题关注度比较高,住范儿花大量时间收集整理了关于家装装修合同样本有哪些陷阱等相关十几条的问题及解决方案供大家学习理解
合同 哪些 条款 装修
装修合同有哪些“陷阱? 众所周知,为了保障业主的额个人利益,避免与装修公司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在装修前都会签订装修合同。但是尽管如此,很多的装修公司会在合同中或多或少做手脚,如果业主没有认真阅读合同,便会被套路进去。那么,装修合同有哪些“陷阱”?看清楚,这种情况业主千万不能在合同上签字!确定合同内容,选准签订时间一般情况下,当合同中列明下列条款时,业主就可以考虑在合同上签字了
1.合同中应注明甲乙双方协商后均认可的装修总价;
2.工期(施工和竣工期);
3.质量标准;
4.付款方式与时间【最好在合同中注明“保修期最少3个月,无施工质量问题才付清最后一笔工程款”(约为总装修款的20%)】;
5.注明双方应提供的施工方面的条件;
6.发生纠纷后的处理方法和违约責任;
7.详细的工程预算书(预算书应将厨房、卫浴间、客厅、卧室等部分的施工项目注明,数量应准确,单价也要合理);
8.全面,详细的施工图(其中包括平面布置图、顶面布置图、管线开关布置图、家具式样图、门窗式样图和配色式样图);9.与施工图相匹配的选材表(分项注明用料情况,如墙面瓷砖,在选材表中应注明其品牌、生产厂家、规格、颜色、等级等);10.对于无法表达明确的部分材料,可进行封样处理;1
1.合同中应注明“施工中如发生变更合同内容及条款,应经双方认可,并再签字补充合同”当合同中下列条款含糊不清时,业主不能在合同上签字
1.装修公司没有工商营业执照
2.装修公司没有资质证书
3.合同报价单中遗漏了某些硬装修的主材
4.合同报价单中某个单项的价格很低
5.合同报价单中材料计量单位模糊不清
6.施工工艺标注得含糊不清文/西安宸宇装饰

装修合同都存在哪些陷阱?

房屋住宿是日常生活的刚需产品,所以装修行业有着广阔的市场空间,这样也就给了一些不法之徒,钻空子的机会!前不久家住无锡的张先生好不容易凑足钱在观山名筑小区购买了一套两室的房子,心想着装修花完了大部分积蓄,装修就尽量简单,加上自身工作比较繁忙,就选择了一家小公司做全包装修。据张先生说,“当时是被他们的499/每平米所吸引,但是当真正装修的时候,根本不是这么一回事儿”!据小编了解,张先生选择装修公司是一家小型装修公司,按照市场价499/每平米(全包)是根本不可能做到的,张先生先后在材料上进行了多次加钱,较后价格是越加越多,不加钱就停工,装修下来多花了数万元。张先生表示不服气,便将家装修公司告上法庭,法院调解时,装修公司给出的回复是,“我们一切按照合同办事”。根据张先生给出的报价单中,上面的数据较为模糊,上面标注使用的是嘉宝莉品牌油漆,但是在工地中确是该品牌漆的较次产品,张先生想要升级材料,就需要加钱,而合同中包含管线材料,实则包含的数量完全不够,想要满足整个装修需求,那就还需要加钱。结果大家懂的!装修合同在装修中的地位是非常重要,是业主最有利的法律保障!装修合同的常见陷阱:
一、价格陷阱。消费者房子,常抱着“一步到位”的心理,部分装修公司便利用这一心理,采用“低开高走”的手段迫使消费者“就范”。这些公司通常先开出较为低廉的报价,吸引装修户“上钩”,然后在施工过程中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增加新的项目。人们往往忽略了签订合同的同时,核查整体装修项目以及材料的使用。有的公司故意漏项或者报价中不包括某些物品,在施工中再增项等等,最后的装修费用会高于当初的报价。例如,王先生在国土资源局的家属区有一套90多平方米的房子,他选择了一个报价最低的公司来装修,结果边干边加项,结算工钱时比原先高报价公司的价格还要多出3000元。后来,他回忆说,是一些五金件上花了他不少钱,当初这些都没有写进合同里。本来请装修公司是为了省心,没想到在我们还要为厨房多加两块隔板争论不休,真憋气!
二、打折陷阱。有些装饰公司在做合同时用打折来诱惑消费者。这些公司会在合同中附加很多条款,什么减项不减价,增项另算,改项重新付违约金等。例如,鲍先生和某装饰公司签了合同,总价打8折。当施工单位进入木工活时,鲍先生突然不想做吊棚的造型了,这时装饰公司说已经把材料都订完了,设计图您都签字了不能改,如果非改不可,也不减钱。因为合同上明明白白地写着,对增项、减项等都视为违约,那么打折自然取消。这里提醒消费者,一定要看好合同的附加项,天上不会掉馅饼。
三、瞒天过海,蒙混过关。对于装修中使用的材料,施工者往往不按规定通知消费者验收其品质,或是以次充好。装修公司在开始报价时,其中材料这部分的费用他都按照较好的材料价格来定价,但在实际施工中却使用低价材料代替。这些水分比较大的材料主要是水管件、电线管盒;其次是五金件、油漆、涂料等,而一般消费者对看见的材料比较注意,对隐蔽工程和细节都忽略了。
四、合同“缩水”。目前,不少装潢企业,甚至部分规模较大、名气较响的企业都存在着利用消费者法律知识的欠缺,故意不使用规范合同文本、合同附件及明细表等问题。如何签一份放心合同签订家装合同:首先,必须在合同中写明装修的具体要求和完工日期;其次,在合同中必须注明使用装饰材料的具体品牌或型号,以防装饰公司以次充好;第三,如果消费者在工程进行中,对某些装修项目有所增减,就一定要填写相关的“工程变更单”,并作为合同的附件并入装修合同书中;第四,合同中有关保修的条文是必不可少的,而且要分清责任。

装修合同的陷阱有哪些

常见的陷阱 开口合同,随意加价 不注明材料品牌规格 不注明售后服务保证条款

常见的房屋装修合同陷阱有哪些

陷阱一:
未注明因何种原因退房以及后果在我们与开发商签订了认购书后,就需要缴纳定金,以保留这个房子。
但很多时候由于个人信用记录不良、银行贷款政策、个人流水不够等各种原因,导致未能在一定时间内办理好贷款或无法办理贷款。
这个时候,开发商会认定是购房者没有履行合同,所以没收定金。
建议在协议中约定,若买家得不到贷款时,定金该如何返还或是否要扣除部分作为手续费等,这样就避免了很大的麻烦。
陷阱二:
合同主体不明确很多楼盘的开发商和投资商都不是同一个公司,甚至会出现多个投资商和开发商的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买房签合同,我们签订合同的对象是开发商而不是投资商。
有时代表开发商签约的人并不是法人代表,或者合同上的开发商并不是该房产土地拥有者。
合同主体不明确,一旦发生任何问题,开发商之间互相推诿,导致一些问题无法顺利解决。
我们在签约前,需要了解代表开发商签字的人是否是法人代表,如果不是,则是否持有“授权委托书”,否则,这个人的签字是无效的,同时要注意合同上的公章,这样可以避免开发商推卸责任。
陷阱三:
不要轻易在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上签字很多开发商在与客户签约时,会出示一份补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赔责任以及面积丈量误差率差异过大在哪些情况下能免赔。
这是开发商为了保护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况下造成违约规避风险的一种方式。
在签订补充协议时,一定要仔细查看,避免自己的合法利益收到侵害,最好带上律师或者有相关签约经历的朋友。
陷阱四:
“最短时间”与“最好”合同是双方意思一致的表达,但是,在合同中经常出现“如果发生问题,在最短时间内解决”,“选择最好的国外进口材料”等这样的字眼,这并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
最短时间究竟是多短?
我们不知道,所以应当约定好具体的时间。
最好又是怎么个好法,应当在购房合同中写详细,比如具体的品牌。
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将时间、地点、材料等写具体、写清楚,不要使用模糊的字眼,并将开发商的口头承诺落实在合同里。
陷阱五:
约定提前交纳部分费用房地产开发对于资金的要求非常高,开发商面临资金压力是很正常的,但并不能以此为理由要求购房者提前交纳不该交的钱。
在合同或是补充协议中,开发商常会将一些不该预先交纳的费用写进去,要求购房者提前交纳,这是显失公平的。
比如有些开发商在尚未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及服务标准、收费情况的前提下,就要求买家在预售契约中承诺接受物业管理服务,并接受相关约束,这是不合理的。
购房者应该将物业管理条款与预售契约分开签署,或另外设置条款确定物业管理的费用标准。
陷阱六:
卖方解除合同在一些开发商制定的售楼契约或契约附件中,往往有这样的条款:
“买方无故逾期付款,经卖方催告仍不支付欠款的,卖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没收买方全部已付价款。
” 这显然是不公平条款,假如买家已经支付95%的价款,只剩5%的价款逾期未付,如果开发商以此为由,没收其已付95%的价款,显然对买房者来说不公平。
作为当事人一方的开发商,其并没有权利来没收他人的财物。
依据《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本合同条款是无效条款。
当然,还有其他一些类似的合同条款存在着这样的问题,购房者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陷阱七:
处理结果不明确很多合同中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条款,“应于××日前如何如何”,但是并没有约定如果没有在“××日前如何如何”该怎样处理。
这样,即使最后认定是开发商的过错,你也很难制裁他,最多是调解了事。
购房者与开发商签署的合同中要明确对开发商如果没有履行承诺、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和达不到质量等级等的处理办法,做到越详细越好。
陷阱八:
以偏盖全开发商承诺卧室的玻璃是中空的,到了交房时发现卧室窗户只有下面的部分是中空,而上面却是普通玻璃等。
对于这类问题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就是要把合同写得越细越好。
不给开发商一点空隙。
当然也需要购房者有非常广泛的建筑、建材方面的知识。
陷阱九:
拒签补充协议开发商在签约时会主动出具一份对自己有利的补充协议,购房者同样也可以出具一份对自己有利的补充协议。
最好将开发商在其广告宣传中的条款和楼书里关于装修、物业管理中的承诺都签进补充协议中,不要怕麻烦。
举个简单的例子,你买的塔楼(或板楼)里有几部电梯,是否会全部同时开通,如果有不开的怎么办?
不要小看这个问题,为了出面积、增利润,现在的高层住宅只安装几部电梯,而且平时还不全开,在上下班高峰时间极为不便,这种情况业主是否有权拒付部分电梯费呢?
就像你可以拒签开发商的补充协议一样,开发商也同样可以拒签购房者的补充协议。
不管开发商态度如何,购房者还是要争取这个权益。
实在不行,又觉得没有把握,那就只好放弃了。
买房签订购房合同及补充协议,一定要仔细看清楚相关的条款。
类似于房屋的位置、面积的大小、具体的价格等,要写详细,对于延期交房、面积差异等问题该如何处理,要与开发商约定好,做到万无一失。

装修公司签合同时都有哪些陷阱要注意的?

1、小心装修合同中出现的“按实际发生计算”的字眼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前必须有装修公司提供详细的报价单,需要注意的是,应该要求装修公司尽量详细的在报价单中标明每个项目的具体工程量,特别是在水电路改造这样的项目中,特别要避免装修公司使用“按实际发生算”这样模糊的描述,因为,同样实现你所要求的水电改造项目,不同公司的工程量可能是不一样的,让装修公司给出具体的工程量,这样更方便你在不同公司的报价中比较,你可能会发现,同样的电路改造项目,有的公司出的工程量是80米,而有的却是100米,因为合理的设计可以让你以更少的改造量实现一样的结果。
所以不但应要求装修公司给出具体的工程量,而且应该约定报价单中预算工程量应该和最终结算工程量的误差值在10%之内,否则差价由装修公司来承担(这条约定在很多专业水电改造公司的合同中都有)。
2、付款方式如何约定在一般的装修合同中都会对装修付款方式有这样的约定“第一次付款在开工三日前支付55%;第二次付款在工程过半时付40%(隐蔽工程结束时);第三次付款在竣工验收合格时付剩余的5%”然而这样的付款方式,显然对业主不利,所以应该和装修公司商量按照对业主较为有利的3331付款方式签订到合同里。
按照这种支付方法,就是“材料进场验收合格支付30%;中期验收合格支付30%;竣工验收合格支付30%;保洁、清场后支付10%。
(第一个30%也可以在开工前支付)”这样,主动权就掌握在业主手里了。
3、装修公司报价单中不仅要看价格,还要看材料说明和施工工艺业主在拿到装修公司提供的工程图和报价单后,一定要仔细阅读,很多业主拿到报价单后看的仅是价格一栏,报价低了就认为可以,报价高了就一个劲砍价。
其实,这样做是错误的。
如果价格没有与材料、制造或安装工艺技术标准结合在一起,该报价就只是一个虚数。
所以,报价单中需要关注的不仅仅是价格,材料说明及制造安装工艺技术标准也非常重要。
最好多找几份朋友、邻居家的报价一起对比分析,通过对比不同公司的报价中的对应工艺说明,你可能会发现,报价低的可能是在工艺上偷工减料了。
最常见的,可能有的油漆报价表中的工艺是一底两面(一遍底漆,两遍面漆),但有的就只是一底一面了,这样不但省了工还省了料,当然价格是不一样的。
每道工序,需要用的材料也非常多,而这些材料的品牌和型号也必须在报价单中做出详细说明,否则装修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可以任意使用便宜的劣质材料。

装修合同中存在的装修陷阱有哪些

常见的陷阱 开口合同,随意加价 不注明材料品牌规格 不注明售后服务保证条款
美学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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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主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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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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